103年度推動本土教育「魔法語花一頁書」競賽(節錄)
詳細訊息請點選:
一、收件日期:103年10月30日~103年11月14日止(暫定)。
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候。
二、收件地點:710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2號永康區復興國小教務處收
三、信封請註明:臺南市本土教育「魔法語花一頁書」參賽作品
四、繳交內容:
1. 【附件一】送件清冊:參賽作品由學校統一送件比賽,不受理個人送
件。
並請學校每組填寫一份送件清冊。
2.【附件二】報名表:每件作品均需個別填寫1張,
3.【附件三】作品授權同意書:每件作品均需個別填寫1張,連同報名表以迴紋針夾在作品上。
陸、實施內容:
一、自選本土語言俗諺,限台語、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(含西拉雅族語):
例句1:人無照天理,天無照甲子(Lâng bô tsiàu thinn-lí, thinn bô tsiàu kah-tsí.)。
例句2:食毋窮,著毋窮,毋曉計畫一世窮
例句3:rengos masakapot kilang makakitin tamedaw malikuda
(阿美族語:草能組合,樹木能牽手,人要更團結之意)。
二、每件作品至多可繪4幅圖畫表達本土語言俗諺(每件作品不限語別,至少要表達一句本土語言俗諺)。
1.請以單張八開畫紙對摺,形成4頁畫面,並於每頁左下或右下角自編繪頁碼,每幅畫面可畫單頁或同一平面跨2頁圖案均可。
2.各語別俗諺可以發揮創意混搭,可跨語別對話或各俗諺獨立繪製成圖。
三、圖畫內容符合該族群之語言文化特色及善良風俗為宜,且須以繁體中文字自行於頁面中適當位置繪寫「本土語言俗諺」,以利評審(字體大小不拘,可自行決定是否加註羅馬拼音字母)。
四、本土語言俗諺書寫文字(含羅馬拼音字母)需符合教育部、客家委員會、
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公告用字或該族群慣用字。
五、畫紙規格以八開平面繪製作品為限,畫紙材料可任選雲彩、粉彩、西卡…
等,使用材料限水彩、蠟筆、彩色筆、水墨、油彩,俗諺語(文字)不得以
電腦列印黏貼於作品,亦不得裝框裝訂護貝裱褙,未符規定,不列入評選。
六、作品本身不可出現作者名字及學校名稱。每份報名表僅可填一位作者。
七、每人參賽至多以一件作品為限,參賽作品必須由學生親自創作繪製完成
且未曾參賽過之作品,若有明顯模仿他人作品且違反上開規定經檢舉查證屬實,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遞補。
柒、評選辦法:
一、評審日期定於103年11月27日(暫定),若參賽作品過多,國小訂於11月27日評審;國中訂於11月28日評審。
二、評分標準:語言文化特色50%,內容創意25%、設計視覺效果25%
三、評選方式:邀請專家、學者、實務工作者進行評選。
捌、獎勵:
ㄧ、學生組:頒發獎狀及獎品
1.第一名1位—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張
2.第二名2位—禮券800元及獎狀一張
3.第三名3位—禮券500元及獎狀一張
4.佳作—獎狀一張
5.單一組別參賽件數不足60件,只錄取前3名各1人
6.佳作若干名,總收件數量取前20%並扣除前三名後之名額(無條件進
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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